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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青岛商标注册
添加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534

 现在商标注册的申请量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难注册成功,现在客户发过来的商标名字,经权外网查询很多都已经被注册或者有近似的了。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您已经使用了这个商标名字了,只是没有进行注册,现在被别人提前注册了,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商标注册申请量很大,有的是正常注册,有的是恶意抢注,那么我们要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追回呢?下面权外网就以这个问题解答大家的疑惑。

       首先别人先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您是无法撤回的,我们只有等待商标局下发商标初审公告的时候对别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注册成功之前: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对方申请的商标则不予注册。

商标注册成功以后:

1、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商标撤三申请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商标撤三”。
       商标撤三对方提交不出使用证据或者提供证据无效的,商标局会撤销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无效。

最后一种方法:法院起诉。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共就这四种方法。

1、异议期内:提出商标异议

2、注册成功后:提出商标无效

3、商标注册满三年:提出商标撤三

4、以上都不行:法院起诉

  青岛商标注册就联系青岛鼎信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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