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士商标简介
1、瑞士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该法对商标的保护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
2、瑞士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或保证商标的注册申请。
3、瑞士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4、瑞士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的成员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三、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1、申请人资格: 瑞士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共社团均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瑞士没有住址或营业驻地的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经瑞士主管机关备案的当地代理人办理。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 3)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瑞士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异议期。
(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6-8个月。
3、有效期: 从申请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