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商标是两个卡通人头像,他们在沟通对话。而现实中,为这个商标的所属,两家公司却因无法沟通而打起了官司。
3月11日,创博亚太(山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微信”商标归属的争议走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庭,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想要“拿回”微信的商标所有权。但法庭当庭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公司争“微信”商标
在2010年11月,腾讯公司推出微信产品前,创博亚太公司就对计算机软件和通讯服务两类业务提出了注册“微信”商标的申请。
申请提出后,一位名叫张新河的年轻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审理后认为,创博亚太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并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予核准注册。创博亚太公司不服,经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依然裁定不予核准。
在此期间,一家名为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公司的企业也参与到了“微信”商标的争夺中。腾讯公司的微信产品是2011年1月21日正式推出的,而在此之前,腾讯就已经对微信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内测。但让人费解的是,微信正式推出三天后,腾讯才正式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权申请。
因此,联智昭阳以7天的微弱时间优势抢了先,将“微信”商标权收入囊中。而联智昭阳公司在取得商标公告的半年前,就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而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目前,联智昭阳公司的“微信”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
根据商标局网站的查询结果,腾讯公司已经在2013年取得了“微信”注册商标。
诉诸法律 创博亚太失利
今日,创博亚太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纠纷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创博亚太公司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核准“微信”商标的裁定,并主张自己申请在先,应该是微信商标的所有者。
创博亚太公司表示,自己早于腾讯公司两个月提出了商标申请,而商标本身并不存在商评委认定的“不良影响”,因此认为商评委的裁定并没有法律依据。
商评委则表达了不同的意见,由于创博亚太公司并没有向大众推出以“微信”为名的服务,因此不能认定其已经使用“微信”商标。截至裁定作出前,微信用户已超过4亿,并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市场和消费群体。因此,商评委考虑到公众利益,为了防止微信用户产生误认、不便和损失,才作出了不予核准的裁定。
“如果都可以这样操作,那以后所有公司都不用申请商标,看着哪个商标好就拿来用,最后就看谁的经营规模大就属于谁了,那肯定是不符合法律的。”创博亚太公司表示,他们曾与山东联通合作,“腾讯公司的用户规模一度还没有我们多,而且用四年后的用户规模来评价一个四年前的商标申请,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认为,商标申请在尊重先申请原则的同时还应考虑公众利益,当发生冲突时应当结合市场的客观实际,尽可能消除商业标志混淆的可能性。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微信”产品已经形成大量服务群体,而微信广大用户已经对现有的微信服务形成了固定认知。
因此,法庭当庭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原告方当庭表示将上诉。
对商标“反应迟钝”的腾讯 这已经不是腾讯公司第一次在商标问题上反应迟钝。
十年前,腾讯与奇瑞之间那场著名的官司就是关于“QQ”商标的争议。事实上,奇瑞QQ的上市时间是2003年,为何腾讯公司没有立刻提出异议呢?原来当时正值腾讯公司上市的重要时间点,等到公司把上市的事务理清,挪出精力与奇瑞打官司,已经是两年后了。在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腾讯公司几乎将“QQ”商标能够注册的全部行业类型都注册了个遍。
腾讯微博作为腾讯的主要业务之一,也被腾讯公司的“拖延症”拖了后腿。腾讯公司2011年就注册了“腾讯微博”的商标,但2014年1月,才申请相似商标注册,而此时,“微博”商标则是被新浪早早地注册成功,去年1月腾讯似乎才如梦初醒,向商标局提出了“微博”商标的注册申请,但不出意外地被驳回。